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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秋学期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袁健   审核人: 陈青   信息来源: 机械我院    发布时间: 2022-09-27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40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秋学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与我校签订全职聘用合同。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在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

5.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已取得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7.通过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9月29日—10月10日(17:00结束),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或登录学校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网站(https://spzx.ycit.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

2.体检:10月12日(周二)上午,盐城市中医院体检中心。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10月13日-14日,以专家听评课的形式进行。分组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提交材料及确认:10月17日,申请人按“申报教师资格证材料清单(见附件)”要求,把认证材料装袋交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审核、确认。

5.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学校组织专家评议。

6.公示及材料上报:通过审核人员的基本申请信息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对申请人师德师风情况的考察,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不得通过学校评议。

2.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到相关人员,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

3.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认证材料均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师培中心网站下载后填写完成。申请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实行个人承诺,省教育厅将组织对申请人个人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材料填写要完整、准确、规范,一经集中上报,材料不合格者直接认定为申请不成功,需等到下一批重新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联系电话:88298350;联系人:顾老师、陈老师;电子邮箱:ycggm@ycit.cn。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教师资格证材料清单

教师培训与发展中心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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